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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0年10月17日隆重奠基,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首批进入国家级高新区行列。1997年9月,合肥高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员特别开放的科技工业园区。
合肥高新区总体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由集中新建区、政策区、农业科技园、孵化点等部分组成。合肥高新区规划建设高标准,基础设施高效能,已在5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面实现了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煤气、热力、通讯、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等“九通一平”;兴建了130多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公建服务配套设施和住宅。
园林绿化别具一格,形成了区在园中,园在区中的独特风貌,分别被省绿化委和市政府授予“花园式开发区”称号。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是合肥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级管理权限。作为全国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合肥高新区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肥高新区建立了完善的支撑服务体系和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科技开发实验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海关、保税仓库、进出口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社会化服务公司等服务保障体系;制定了一整套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
理想的环境,优惠的政策,全新的体制,高效的服务,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纷至沓来。截止1998年底,合肥高新区入区企业已达511家,项目581个,总投资67.7亿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31家,总投资5.53亿美元。一些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如美国家电巨子美泰克集团、飞歌国际公司,日本三洋、丰田、长城、三菱重工、长府制作所、日绵商社,瑞士ABB,韩国现代集团等都落户合肥高新区。合肥高新区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新技术农业等支柱产业。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创办以来,秉承“世界眼光、安徽一流、合肥特色”的发展理念,努力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运营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经过十一年不懈耕耘,我区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客商投资的热土。
作为安徽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新兴的现代工业基地,我区始终坚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您创造“投资环境最佳、创业环境最佳、人居环境最佳”的发展环境,将我区建设成为安徽乃至全国最好的开发区之一。
我和开发区全体同仁竭诚欢迎阁下来区考察观光、投资兴业,立足今天,放眼未来,精诚合作,携手共创辉煌。
安徽海外学者创业服务中心
安徽海外学者创业服务中心由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安徽省海外学者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建。中心的创办宗旨是: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运作,海外学者和高科技人员参与,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孵化生产条件,搭建开放式平台,形成人才、资金、住处和高新技术聚集,促进智力资源与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充分发挥海外学者优势,促进合肥市乃至全省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目标设定
创业服务中心的发展目标是:优化创业环境,释放创新精神,技术资本对接,培育优秀企业,提高效益水平,打造安徽"硅谷"。
位于美国西海岸的"硅谷"是世界科技发展的楷模。在南北长近100英里,东西宽约30英里的范围内聚集人口300多万,高科技产业公司7000多家,来自民办各地的工程师22万多名,每年创造以芯片为核心的高科技产品产值2000多亿美元。"硅谷"的主要运作模式是:促进高新技术人才聚集,大学与高技术企业相结合,采取优惠政策扶持,促进资本与技术的对接,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硅谷"的主要精神是创造创新和创业,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和宽松的文化氛围。
我们要学习借鉴"硅谷"经验,借助海外学者背景,广泛联系安徽籍海外学者,发挥自身业务专长,创建安徽生物城,使之成为全省生物科技企业的摇篮,新型企业家的熔炉,生物技术创新的基地。
功能定位
创业服务中心以海外学者的高度集聚和充分展示才华为核心,以智力资源与其他资源的优化组合为主要功能,围绕高新技术的研发,提供四个系列的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引进、科技研发、项目孵化、技术指导、技术中介、成果转化
学术服务:学术培训、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境外考察
咨询服务: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信息收集、资本运作、法律顾问、政策研究
生活服务:网络通讯、会务安排、商务活动、购物出行、健身娱乐、保安保洁
入驻条件
定居海外的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研究的有专长的高级知识分子。
1、 定居海外的安徽籍华人及华裔专家;
2、 有志到安徽创业的外国专家;
3、 获得发达国家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士;
4、 学有专长并持有高新项目的留学归国人员;
海外学者入驻服务中心创业可以兴办各类实业、孵化项目、投资和从事科学研究;也可以兴办中介服务机构或第三产业,从事咨询、培训、中介等各类服务活动。
入驻程序
1、 提出意向。
2、 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3、 经服务中心同意后填写正式申请表。
4、 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
优惠政策
经批准后,入驻企业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享受国家有关创业服务中心入驻企业优惠政策;
2、 享受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3、 享受民营科技经济园优惠政策;
4、 提供一定的启动孵化资助经费。
合肥民营科技园
合肥民营科技园规划面积1280亩,自2000年5月创建以来,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有限投资、无限服务”为宗旨,以引进上规模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项目,扶持市场竞争力强的经济实体为目标。
民营园的经济建设快速推进,至2002年年底,引进入园项目36家,12家企业顺利投产,实现园区技工贸收入11。23亿元,上缴税收23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15万元;二园基础设施建设正快速向前推进。
民营科技经济园正逐渐成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园现已初步形成了以阿幸食品、日之本为代表的食品产业;以合肥中建、安徽应流集团、海德数控、威胜利集团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产业;以合肥林龙卫生材料、安徽益成纺织为代表的出口加工区;以新科信、宏宇科技为代表的制药产业;以安徽省海外学者创业服务中心为主的省级创业服务中心。
在未来的几年里,民营科技经济园将继续依托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基础,不断壮大、发展。到2005年,民营园将实现技工贸收入50亿元,2010年实现技工贸收入100亿元。
合肥公司注册指南
· 合肥公司名称核定要求
1、 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 股东照片两张、非沪籍股东的暂住证、计生证;
4、 股东联系电话;
5、 股东授权委托书
6、 公司注册资金;
7、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 合肥工商注册登记程序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股东照片(各四张);
6、股东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
7、股东个人简历(各一份);
8、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9、法人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
10、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11、场地使用证明;
12、确定经营范围;
13、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 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4、公司法定代表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6、其他(如健康证等)
· 合肥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是在中国直接投资的一种常用方式。除了进行市场研究及与业务伙伴建立联系外,合营企业亦可进行销售及生产。在中国,合营企业一般分为两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两方应先出具的证明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2、进口设备清单(无进口设备的不用提供);
3、拟办企业董事会名单;
4、中方营业招照复印件(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
5、外方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及银行资信证明(股份公司还应提供股东股份证明);
6、拟办企业联络员相片2张;
7、拟办企业场地来源证明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录各一份。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具体比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得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如您有意在上海投资注册一家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者设立外商代表处,想要了解相关的注册流程以及相关政策,需要一家专业企业登记代理公司为您服务,本公司是您最好的选择。
· 外国企业设立合肥代表处
在合肥设立常驻代表处机构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 (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总经理签名)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如下:
1)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2)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
3)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
4)办公地址
5)驻在期限
(二)任命书 (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执行董事签名)
任命书内容如下: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董事长任首席代表或代表,其授权书必须由该企业董事会两名以上董事签署,不设董事会的企业由执行董事签署有关文件
(三)首席代表履历
(四)首席代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五)由该企业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副本)注明有效期
(六)由同该企业有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正本)注明信用评价及有效期
(七)涉外办公楼驻在证明
(八)首席代表和代表各需11张2寸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