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取名诀窍】 | 【开业会计处理】 | 【借款注册公司】 | 【注册地址选择】 | 【经营范围参考】 | 【各区优惠政策】 | 【在线问题解答】 |
|
|
||||||
|
|
|||||||
| 公司取名诀窍 | 开业会计处理 | 借款注册公司 | 注册地址选择 | 经营范围参考 | 各区优惠政策 | 在线问题解答 | |
|
首 页┃中企简介┃委托中企┃收费标准┃公司注册┃外资注册┃税务登记┃专项审批┃工商法规┃文书下载┃客户须知┃网站地图┃法律课堂 |
|||||||
|
名称申请登记 |
|
|
企业名称的一般性规定 一般性规定: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
|
(北京市工商局认证代理机构) 北京中企创业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702室(国贸大厦对面)
Copyright © 2006 zqzhuce.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010-65833787 010- 65816717
备案信息:京ICP备07002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