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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汇登记证》
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 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
2、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照)
3、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变更《外汇登记证》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事项变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等)
2、外汇登记证
3、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和变更
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公章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资本金账户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账户开立、变更、注销等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本金账户开立
1、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开户原因、拟开户银行、币种等)
2、外汇登记证
3、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资本金账户账户变更
名称变更: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及原因等)
2、外汇登记证
3、经贸部门关于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
4、原开户核准件企业留存联
5、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开户银行变更: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及原因等)
2、外汇登记证
3、最近一期验资报告、近期银行账户余额对帐单
4、原开户核准件企业留存联
5、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公司注册 By 北京中企创业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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